德国:政策保障 资金扶持
德国是高度重视发展公共交通的国家。在德国,一个高效率、有吸引力的公共交通政策,既是德国可持续****通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障公众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
作为公共交通高度发达的国家,德国从城镇到乡村都布建了高效稠密的公交网络。根据德国交通部的统计,德国公共交通系统每天要运送大约2700万人,这意味着有1900万人在出行时放弃使用私家车。德国公共交通系统每年的出车数将近100亿辆次,有大约86%的德国家庭选择使用公交工具出行。德国的公交解决方案和公交产品在世界各地都得到重视和应用。
德国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德国联邦政府从战略层次指导着德国的公交建设实践。联邦政府负责制定公交总体发展计划和配套立法及提供公交建设资金。而联邦州、城镇和县区是德国公交优先政策的三级具体执行者。联邦州和城镇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公共交通的规划、组织和投资。
为了从资金上保证公交优先政策,以及明确资金分配和使用权限,德国联邦政府制定了《乡镇社区交通资助法》和《区域化法》。这两部法律规定了联邦政府在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及推动德国公交建设中的投资数额,以及联邦公交建设投资的分配和使用。
《乡镇社区交通资助法》规定,联邦政府每年投资16.67亿欧元来改善乡镇社区的交通状况。这笔资金中的80%交由联邦州支配,联邦州可在其公交管理权限内利用这些资金来投资各种公交建设项目。联邦政府交通部掌握着剩余的20%的资金,可使用这笔资金来投资那些可促进德国各地区经济平衡及发展的重要公交项目。
而根据《区域化法》,联邦州可从联邦税收中获得公交建设资金。来自联邦税收中的这笔公交建设资金主要用来投资铁路短途人员运输即铁路公交。实践证明,铁路短途人员运输是解决城市密集区域及城镇间交通压力的主要工具。但对于铁路部门来说,短途人员运输是个亏本的买卖。因此在德国铁路由国营企业向股份公司改革过程中,德国联邦政府制定了《区域化法》,将铁路短途人员运输的投资从铁路公司的管辖权中剥离出来,纳入了联邦州公交管理权限内。这样一来铁路公交得到了联邦州的财政补贴,铁路公司无需单独负担铁路公交的高昂成本。这就实现了公交资源的合理整合。 (□本网驻柏林记者时翔)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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